2026-04-24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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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受到警告,并处罚款97.3075万元。
序号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行政处罚内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公示期限(自公示起计算)备注
1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银罚决字〔2026〕1号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规定;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警告,并处罚款97.3075万元。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2026年3月26日三年